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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扶贫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12来源:合乐hl8登录编辑: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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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扶贫资助政策解读

一、教育资助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

1.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保教费

范围: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贫困户适龄在园幼儿免除保育费和教育费。

标准:1500元/人·年。

2.  免除贫困户子女普通高中学杂费

范围: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学杂费(学费、课本费、住宿费)。

 标准:区示范性高中:城市学校2000元/人·年,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800元/人·年;非区示范性高中:城市学校1600元/人·年,农村(含县镇)每生每年1400元/人·年。

3.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

标准: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两档,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

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贫困户学生。全部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标准:一等3500元/人·年,二等1000元/人·年。

我区普通高中贫困户学生全部按照3500元/人·年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资助项目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生1000元/人·年,初中生1250元/人·年,分学期发放。

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补助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780元人·年。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对象是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我区普通高考并已获得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

广西区内院校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广西区外院校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项目

A.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29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就读中职学生。2000元/人·年。

B.免学费。

C.自治区政府中职奖学金。10000名,2000元/人·年。

D.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对口中职、高职对口中职进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困难中职学生。广西区内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五)高等教育资助项目

A.中等职业学校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升入高职、高专、普通本科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籍,2000元/人·年。

B.国家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平均3000元/生/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区内高校就读的,可享受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

C.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免息,不超过8000元/人·年。

D.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免息,不超过8000元/人·年。

E.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评定一次,5000元/生/年。覆盖在校生的3%。

F.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评定一次,8000元/生/年。覆盖在校生的0.3%。

二. 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补助政策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4号)。

(一)补助对象。

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6、2017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5000元。

2.职业学历教育。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

3.“两广”扶贫协作培训。从2015年起,广西补助3000元人·年,以所读专业学制为补助年限;广东补助3000元/人·年,补助一、二年级。

 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合作项目。就读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建档立卡学生,学院全额资助学费、教材、食宿、服装、床上用品、学习用品费并补助寒暑假回家往返路费,同时享受广西雨露计划补助。

(三)短期技能培训。

      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年龄:16-60周岁;时间:不少于30天;补助3000元/人·期。

     以奖代补。一次性奖励800元。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元/人•天。

    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十三五”贫困村每村培养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

注:同一人考取多个全国统一的技术等级相同的职业资格证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已获得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不列入奖励范围。

(四)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2016〕49号)。

    对象:15-22周岁,未婚的“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

    培训时限:1年;

    补助标准:人社部门补助学费、住宿费6500元/人•年;扶贫部门补助生活费5500元/人•年。

三、教育结对帮扶

(一)一帮一联的主体。

1.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在职干部职工;

    2.驻桂部队、武警在职干部;

    3.村“两委”成员、村经济能人;

    4.社会各界人士,民营企业负责人等。

 (二)帮扶对象及形式。

帮扶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脱贫后还在跟踪扶持期内的贫困户及其学生也是帮扶对象。形式:“一帮一”、“一帮多”、“一联一”、“一联多”。

(三)帮扶贫困户的责任。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扶贫政策;

    2.帮助分析致贫原因,精选发展路子,制定脱贫帮扶规划;

    3.引导参与本村(屯)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4.指导充分利用各类扶贫政策发展生产,持续稳定增收;

    5.帮助实现“八有一超”,完成脱贫“双认定”。

(四)联系贫困生的责任。

 1.是否享受有关政策及毕业后的稳定就业等情况,并帮助对接。

     2.与就读的学校联系,定期跟踪了解学习情况、政策享受情况,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3.初中毕业或高中毕业后,引导其合理选择就读学校和专业。

     4.中职、高职或大学毕业的贫困户学生,要联系了解是否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可不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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